承揽合同违约金多少
一、承揽合同违约金多少
承揽合同的违约金数额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
(一)如果合同中有约定
1.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承揽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会被认可。例如,双方约定承揽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如5%)支付违约金。
2. 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一般来说,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能被认定为过高。
(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
1. 受损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案件中的实际损失情况、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二、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标准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标准如下:
(一)承揽人违约责任标准
1.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定作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逾期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可以要求。
3. 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应当赔偿定作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定作人违约责任标准
1.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定作人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并可以要求定作人支付违约金。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将工作成果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总之,承揽合同双方应遵循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需按相关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三、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怎么答辩
如果面临加工承揽合同违约的答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合同履行情况**
阐述己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积极表现。例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承揽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如生产记录、检验报告等,证明己方不存在违约行为,是按照合同要求忠实履行义务的。
**(二)对方违约情况**
1. 指出对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违约之处。比如对方未按时提供原材料,导致工期延误,此时应提供相应的沟通记录、原材料交付的时间证据等。
2. 强调对方违约行为对己方造成的影响。如因对方违约导致己方额外增加成本、错过商业机会等,并提供相关的损失计算依据。
**(三)违约责任认定**
1. 分析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表明对方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存在误解或者不合理之处。
2. 如果合同中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论证对方要求的违约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方面**
强调己方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用以支持上述答辩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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