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怎么签订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怎么签订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条款时,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明确违约情形
1. 开发商违约情形:例如未能按时交房、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
2. 购房者违约情形:像未按时支付房款、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等。
(二)确定违约金计算方式
1. 按固定金额计算:直接约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例如开发商逾期交房,需支付购房者10万元违约金。
2. 按比例计算:以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确定违约金。如购房者逾期付款,按照未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参考相关标准
可以参考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惯例、类似项目的合同约定,同时也要遵循的规定,确保违约金约定合理合法。
(四)注意公平性
违约金条款应兼顾双方利益,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如果违约金过高,可能被调整降低;如果过低,则无法起到约束违约行为的作用。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最新规定
在青岛,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并没有完全统一固定不变的数值规定。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
1.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者金额计算违约金。例如合同约定按照已交房款的万分之几每天来计算逾期交房违约金,就按照该约定执行。
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损失赔偿额。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
1. 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常见的是按照未付款项的一定比例按日计算违约金。
2. 合同未约定时,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不过具体的违约金赔偿情况,需要结合合同条款、实际损失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判定。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中存在两个条款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两个条款违约时,违约金的计算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合同约定明确的情况
1. 如果合同分别针对这两个违约条款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比如一个条款约定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如5%)计算违约金,另一个条款约定按照固定金额(如10000元)计算违约金,那么就按照各自约定分别计算,违约方需要承担这两部分违约金之和。
2. 当合同约定两个违约条款的违约金计算存在关联时,例如后一违约行为的违约金计算以前一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为基础加倍计算等情况,就按照这种关联约定进行计算。
(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
1. 若合同对这两个违约条款的违约金计算只是有模糊表述,首先尝试根据合同整体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公平原则来确定合理的计算方式。
2. 可以参照类似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例中法院认可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3. 如果因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受损害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损失金额,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额也应当合理、符合可预见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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