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已经执行了还能撤诉吗
一、案件已经执行了还能撤诉吗
案经裁决后便不可撤回诉讼。
自人民法院受理相关案件且尚未宣布最终判决前,原告方有权请求撤销先前提出的诉讼。
在现实中,当该案件已由法官作出了裁定时,原告将无法再提出撤诉的申请;若原告对此裁定持有异议,则可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之内进行上诉,或者依法申请并审查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失信被执行履行完了还能吗
对于已经履行完法定责任并恢复正常信用状态的被执行人来说,在其完成法定义务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他们依然具备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的资格。
需要注意到,成功获得贷款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并且需要视他们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否存在不端行为记录而定。
如果信用报告中有任何不良信用纪录,那么无论何时,银行都会拒绝给予此类申请人批复。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条例,失信人在偿付全部债务后,需要经过三个工作日才能从名单中剔除;针对所产生的不良记录,相关部门将保留该记录五年以上,直至其可以从公共信用评估系统中消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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