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不明确怎么办
一、对支付利息不明确怎么办
在一般情况下,关于借款利息的约定不明确时,应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后加以补充订立相关协议。
如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需要依照所在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通行利率等多种因素予以综合判断,从而确定最终的利息金额。
如果是自然人与他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行为,那么通常会被视为未向对方支付利息。
在此情况下,假如自然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利息约定不够明确的话,那么当试图讨要利息时,他们将很难获得的支持。
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之外,如果借贷双方对于借贷利息的约定不够明确,那么当债权人试图索要利息时,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同时结合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报价利率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最终的利息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无固定期限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在涉及无固定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中,通常适用三年作为诉讼时效期间,这是从权利人意识到或应已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存在之日开始计算。
若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则应遵循该规定。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权利人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未提出主张,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如遇特殊情形,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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