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不还钱怎么办
一、执行期不还钱怎么办
若案件已至环节,通常不会再出现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之状况,因法院会立即对其名下资产采取查封、冻结、划拨及变价措施,用以抵偿其所负债务。
如遇被执行人在此过程中实施虚构诉讼、虚假仲裁或隐藏、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违法行为以致借款仍未偿还,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与高消费限制等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主借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作为借款人未能如约偿还借款时,担保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来说,当主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审判及仲裁处理,且针对债务人财产的法定强制执行措施已实施完毕后,倘若仍无法实现债务清偿,此时保证人才有权拒绝继续为负担保证责任;其次,以做保证方式的债务人,若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偿还期限届满后仍然未能履行义务,则债权人既可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亦可选择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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