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卖房离婚怎么判
一、欠钱卖房怎么判
关于离婚涉及到债务判定时所遵循的规定是:若债务被判定为,则通常情况下应当判决由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共同承担此项责任。
反之,若债务归属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通常应判决由该一人独自承担。
而所谓的夫妻债务,通常特指在婚姻延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所需、尽到子女及父母的义务,以及为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要求而产生的负债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老婆欠钱离婚怎么判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拖欠债务,即使在离婚之后也会被裁定为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的债务。
然而在此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于婚前独自拖欠了债务,并且这些款项并未用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开支,那么此类事项所导致的债务便应当归类为夫妻各自应当独立承担的债务,而并非夫妻之间应当共同负担的债务。
此类借款人需要自行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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