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被告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一、申请支付令被告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倘若自然人或法人在接到支付令后未能如期偿还应付款项,申请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届时,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被申请人有效财产进行冻结、扣留乃至扣除相应金额。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任何需于支付令下发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全额偿还到期债务,亦或是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书。
若债务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且未履行支付令所载义务,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二、申请执行后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首先呢,如果你申请执行以后,对方还是不肯乖乖地还款,那么你作为申请人可以主动地提供一些他们家底的信息给法院,让法院有针对性地去把这些财产收回来,用做清偿你的债务。
要是找遍了也没有发现他们有啥财产的话,法院就会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甚至把他们列入到的名单里头。
当然啦,如果以上所有的方法都试过了,还是没办法执行到位,那法院也只能暂时停止执行这个程序,等到他们家什么时候又有钱了,再继续执行。
不过,如果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故意拖着不给,那法院可是有权对他们进行司法拘留或者罚款的哦,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要追究他们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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