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没在借款合同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一、债权没在借款合同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当他人在诸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借款合同上签署姓名或加盖印章时,若尚无明确说明其宣示为保证人或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亦或是无法从其他事实推断其为保证人的情况下,出借方要求该人士承担保证责任的诉求,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如果借据中并未列明的姓名,同时也没有债权人的亲笔签名,那么这张借据通常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为了使借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借据中明确列出出借人的信息,且借款人需亲自签署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关于借款合同利息的约定
在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利息应由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商定,然而须注意的是,该约定的利率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所设定的上限。
除此之外,对于利息支付的具体日期和方式亦可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出现约定不清或无约定的情形,双方亦有权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加以解决。
需要强调的是,禁止任何形式的高利放贷行为,过程中所触及的利率水平不得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借款合同中并未就利息支付事宜作出明确约定时,应被理解为无息。
而在借款合同关于利息支付的约定模糊不清且无法借助补充协议加以完善时,该问题应依据当地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以及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和确定利息金额;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则通常被视为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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