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可不可以约定滞纳金
一、借款合同可不可以约定滞纳金
在起草借款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基于双方自愿原则就滞纳金达成协议,以便于日后按照相关进行执行。
通常来讲,借款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条款:明确规定的身份信息及联系地址;明确表示的是合同的标的物、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以及对应的价格或费用;详细说明合约具体的履行时间、地点以及方式;明确规定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明确规定解决的途径与方式等。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借款合同中,能够不能够直接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在任何形式的合约中,我们都不建议将利息直接从本金中进行抵扣。
利息作为借款人在使用资金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附加支出,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来进行计算。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那么将会对借款的实际金额以及利息计算的精确度造成严重影响,这对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无疑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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