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需不需要公证
一、借款合同需不需要公证
针对您所提及的借款合同能否进行公证这个问题,需要明确指出,虽然合同公证并非法定要求,但是它仍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在具备如下三个前提条件时,任何合法签订的借款合同均被认为是生效的: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际,必须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自愿且真实的意识状态下达成了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威胁等不当手段;
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与社会公共道德相悖离。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借款协议应囊括以下八项重要条款:第一,借款种类。
该项内容主要依据借款方所属行业特性、借款目的及用于资金筹集和使用模式等多方面维度进行细分。
第二,借款币种。
顾名思义,借款币种即是签订借款合同时所选择借款标的种类。
第三,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则指明借款实际应用层面与涵盖范畴,即将如何在生产与再生产环节与各类生产要素有机融合,从而为贷款使用指定明确方向。
第四,借款额度。
第五,借款利率。
利率本质上是借贷关系在特定时期内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之间的比例关系。
第六,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指的即是借贷双方遵循相关要求,并在借款合同中商定出的具体借款使用权时间。
第七,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简单理解就是借款方究竟采用何种支付方式将借款归还至贷款人手中。
第八,违约责任。
负责违约责任的部分,是借款协议的精华篇章,它明确陈述了如果借款方未按照合约内容履行其义务时,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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