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一、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对于涉及到借款合同无效的状况,担保人是否负担责任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对其担保行为有效性的判断。
如果主合同已经被判定为无效,则附随其存在的担保合同亦往往会被认定无效;具体而言,当借款合同(主合同)被裁定为无效时,一个基于这一无效主合同而设立的担保合同通常也将被视为无效。
担保人有可能无需承担相关责任:若担保合同本身被判定为无效,担保人在正常情况下无需承担起保证责任。
如果在担保人明知或者理应知晓主的情况下依然为之提供担保,那么他就可能需要负起对应的责任。
在此给出的仅是,实际情况可能因为特定事实和地方法律的不同而产生变化,故建议请求专业法律机构获取更准确的意见。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合同违约怎么写
根据相关法典规定,关于贷款案件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可依以下几点:
1.金额在1万元以内:按案情阶段收取50元费用;
2.金额超出1万元但不超过10万元者:逾期标的物金额乘以2.5%减去200元作为诉讼费用;
3.金额超出10万元但不超过20万元者:逾期标的物金额乘以2%再加上300元作为诉讼费用;
4.金额超出2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者:逾期标的物金额乘以1.5%再加上1300元作为诉讼费用;
5.金额超出5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者:逾期标的物金额乘以1%再加上3800元作为诉讼费用。
此项费用最终将由失败方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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