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据民法典确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
孩子的最佳利益是决定抚养权归属的首要依据,这意味着在考虑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哪些安排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性格特点以及与父母双方的感情联系等因素也会被考虑,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其意愿和选择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选择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诉讼,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民法典》在确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强调了孩子的最佳利益作为决定因素,并考虑了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和与父母的关系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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