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时代,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在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当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原则,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除非有特殊情形,如一方有严重疾病或者无抚养能力等,否则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会采取轮流抚养或者一方直接抚养的方式。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父母双方在离婚前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解决,在法院判决过程中,父母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生活环境等,以便法院做出有利于孩子的判决。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民法典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有了明确的规定,法院在判决时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原则,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尽可能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实际操作中,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状况和孩子的意愿都是法院判决时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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