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恋爱了,花了大约10万,分手了,我能让他还钱吗
一、我恋爱了,花了大约10万,分手了,我能让他还钱吗
在爱情的历程中,难免会牵涉到财物支出的问题,诸如向对方购置礼品之类。
当这段恋情宣告结束时,我们是否有权请求偿还这笔款项呢.这个问题需要以谨慎细致的态度加以判断。
如果这笔款项属于重大的债务事项,那么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享有追讨财产的法定权益。
不过,当这一类支出被视为双方共同消费,抑或是节日期间的赠礼时,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并未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与保护,因此我们无法寻求其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百五十七条
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男女订婚后如果要分手怎么退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并无需向男方支付任何金钱补偿。
尽管订婚并非法定程序中的必须环节,并且在法律层面并未赋予其独有的约束力,然而国家对此并无明确禁止的态度。
基于此,若是在订婚之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无法借助法律途径要求女方进行赔偿。
用于购买生活用品的资金仍归男方所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男方亦不得要求女方进行赔偿。
若男方已经向女方支付了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应当予以退还。
在此过程中,双方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请求女方返还订婚时所收受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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