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能不能告他诈骗,法律怎样规定
一、能不能告他诈骗,法律怎样规定
未能偿还借款无法判定为欺诈行为,欺诈乃是指个人或团伙以非法占有为动机,采用虚构事实或隐匿真实情况的手法,诱使他人交付较大额度的公共或私人财货的行径。
倘若借款方在借款之时并无罔顾法律、故意欺骗之念,则其行为并不符合欺诈概念。
事宜一旦发生而未能如期归还借款,这无疑应被视为债务纠纷而非欺诈罪。
依据我国现行律法,定义为拥有非法占有之心,利用虚假事实或隐藏真相等策略,诱骗他人付出沉重代价的公私财务的行为。
理论上说,只要借款人均未产生非法占有之意图、确实有意愿偿还债务,那么其行为则仍处于借贷纷争范畴之内,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爸爸欠钱不还,儿子要还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父债子还”这一说法。
也就是说,作为子女,我们并没有义务为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我们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同时也继承了他所背负的债务,此时我们才有义务进行偿还。
当父亲仍然在世时,如果子女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独立经济来源和个人财产,那么通常情况下,子女对于父亲所欠的债务并无必须偿还的义务。
但值得注意的是,子女仍需履行对父亲的。
若父亲不幸离世,通常会根据父亲的遗产份额来决定如何偿还其所欠债务,之后才轮到人继承父亲的遗产。
至于子女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父亲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以及应尽的民事义务,应该由他本人独自享有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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