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
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或者通过判决离婚。
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单位为监护人。
3、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办理或者法院开庭时需要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姓可以改吗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孩子改姓名。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可以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给孩子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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