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需要签分居协议吗
一、夫妻离婚需要签分居协议吗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前,并不一定需要以分居作为前提条件。
离婚的决定因素往往源于夫妻之间的真实关系的确已走向破灭。
分居则通常是指夫妻未共处一室,彼此间不再履行伴侣间的权益及义务,已达到彼此漠视,形同虚设之境地。
值得注意的是,提出分居离婚的必要条件应属于夫妻感情方面的问题,而非因工作、学业等现实原因导致的客观上的夫妻分居情况,同时分居时间需历经至少二年的考验。
若双方由于感情裂痕产生了长达二年的分居状态,任何一方坚决主张离婚且经由调解努力仍无法修复感情,那么我们应确认这对夫妇之间的感情实际上早已破裂无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二、离婚女方分居可以拒绝她回家吗
在合法婚姻关系尚未结束之前,男方以任何理由拒绝女方入回家宅的行径皆属违法行为。
在婚姻状况保持完整的阶段内,男女双方有义务互相尊重、爱护,因此,女方自然而然地拥有出入家门居住的权利。
若女方在尝试重新入住家中时,与男方引发了矛盾冲突或者男方出现了倾向,那么女方应当毫不犹豫地向警方报案,同时务必妥善保存男方施暴的各种证据资料,如女方受伤害的现场照片、就诊的病历资料、伤势检查结果报告单据以及公安机关的出勤记录、查问笔录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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