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吗
当夫妻之间的感情消磨殆尽,达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时,便可以考虑通过向提起诉讼来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关系的确已经走到尽头,经过双方协商仍无改善,而其中一方甚至存在诸如重婚、与第三者长期同居、施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配偶、遗弃家人、嗜赌成性、沉迷毒品并且多次教育后依然不知悔改等严重问题,那么法官通常会判处两人离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吗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后,若其中一方未能出庭并不一定意味着能够顺利实现离婚。
具体而言,如原告未能如期出席法庭审理,则法院将依据相关条款对此案做出撤诉处理;而当被告未出庭时,法院首先会发送通告要求其按时出庭,如经二次传唤,对方仍未出庭并无恰当理由予以解释,那么法院将有权以强制手段要求其出庭。
另一方面,若被告虽未出席庭审但已向法官递交书面陈述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但委派代理人为其参与诉讼的情况下,法院同样有权利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和宣判。
在此过程中,只要法院通过详细查证得出确认婚姻关系已然破裂的结论,便可依法宣布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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