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哪些情况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一、离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哪些情况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在我们国家,离婚的原因通常是因为夫妻之间的感情真的已经走到了尽头。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感情确实破裂了呢?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首先,如果你的伴侣经常赌博、吸毒并且屡教不改的话;如果你们家出现了家庭暴力事件,比如你的伴侣打你或者虐待你,甚至抛弃你和你的家人;如果你的伴侣了,跟别人了;最后,如果你们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开居住超过两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补偿款没有给怎么办,规定是什么
遇到未及时履行离婚补偿款支付义务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首先,如果您与对方是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共识并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的话,那么您便有权依照的具体条款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
在法院作出公正裁决之后,倘若对方仍然拒绝履行其应尽的付款义务,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您和对方是通过诉讼程序完成的话,那么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对方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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