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有冷静期吗现在
一、成都离婚有冷静期吗现在
2021年1月1日起,成都市离婚冷静期政策正式实施。
夫妻在30天内自愿撤回离婚申请均可,逾期则须在期限届满的次日后的第30天上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若未按要求申请,将被视作自动撤回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一方有病还需给吗?
具体而言,费是指父母等抚养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提供的生活、等费用。
若因长期疾病导致丧失支付能力,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以此为由免除抚养费?其实并非如此。
在特定条件下,如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担负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且确实无法按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则可申请免除。
但若非此种情形,即使患病但未丧失劳动能力,仍需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对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情况,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无果则由法院判决。
有抚养费支付义务的一方在特定条件下,可与对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就可诉诸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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