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
一、离婚
若夫妇正筹划离婚事宜,却在此时发现仅拥有一张结婚证书,而另一张已遗失不见踪影,在此情况之下,夫妇二人只需凭借仅剩的这张结婚证书前往婚姻登记机构,亦或是前往任何一方的所在地,便可顺利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
在此过程中,只需要使用这唯一的结婚证书即可满足办理离婚手续所需。
倘若夫妇二人遗失的不仅仅是一张结婚证书,而是两张均已遗失的情况下,他们同样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
具体来说,他们只需备齐相关资料,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将依据档案或由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为其办理离婚手续。
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共同签署一份关于结婚证书遗失的书面声明。
此外,还有一个解决方案便是,首先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补发结婚证书,待补发成功之后,再行办理离婚手续。
如有一方拒绝配合补发结婚证书,另一方亦可手持相关证件,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随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结婚证怎么处理
在中,当双方达成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负责操作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在原有结婚证书上加盖代表双方已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印章,同时宣告该份证书失效或者被予以废除。
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进行离婚,则法庭将会回收原始的结婚证书。
依据中国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构需对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所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并且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询问。
如果当事人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偿还等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婚姻登记机构将会立即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书。
而对于那些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情况,首先应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必须先行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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