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一、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冷静期规定。
此规定只适用于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离婚的情况。
所谓“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申请之日开始计算的30日内,如夫妻中有任意一方对离婚决定产生重新考虑的想法,可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销离婚请求,这一期间将于期满之际结束,如果在此期间内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则可顺利领取书。
而针对的情况,经过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且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在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现在还有冷静期吗
确实存在。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已确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该制度主旨在于抑制因冲动而提出的离婚请求,以维护家庭生活的稳定性,尤其针对那些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妇而言。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详细规定如下所述:
1.冷静期时限设定为自夫妇二人签属离婚协议之日起,提供为期30日的冷静期。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随时撤销或终止其离婚申请。
2.冷静期计算方式:冷静期定为30个自然日,自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之日次日后算起。
3.撤销离婚申请:若在冷静期内,夫妇二人中有任意一方对离婚决定产生动摇并希望撤回申请,均可实现。
4.冷静期结束后,如双方均未撤销申请,则视作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5.特殊情况处理:若婚姻登记机关在冷静期内接获撤销申请,或是冷静期结束后,双方未能共同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则将无法颁发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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