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典对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新变化?
在最新的民法典中,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明确,明确了父母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的平等权利,除非有特殊情形,任何一方都不应剥夺对方的抚养权,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意愿、双方父母的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孩子的年龄和情感依赖等因素,民法典还规定了探望权,即非直接抚养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探望孩子,除非探望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建议参考:
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建议父母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父母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的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抚养权,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确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孩子由谁抚养,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判决抚养权归属。”
小编总结:
最新民法典对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更加注重孩子的最佳利益,强调父母双方的平等权利,并规定了探望权,在实际操作中,父母双方应积极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抚养权问题的方法,必要时可以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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