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进行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还规定了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抚养子女过程中,父母双方应当平等对待子女,不得因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而改变子女的姓氏。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父母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建议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民法典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涉及抚养权的归属原则、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尊重孩子意愿的考量,在实际操作中,父母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尊重孩子的意愿,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援助,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争取抚养权,不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对孩子的关爱和负责。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