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冷静期怎么回事
一、婚姻冷静期怎么回事
所谓的“婚姻冷静期”,乃是当夫妇二人决定以协议方式解除婚约之际,法律所强制要求必须经历的一段思考和抉择的时间阶段,从而确保婚姻决策的稳妥和成熟性。
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规定,凡婚姻当事人,若是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愿而选择结局的,则需签订相应的书面,并亲自前往所属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异手续。
自从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相关文件之日起,历经整整30日的时间,便被视为该冷静期。
在这期间之内,若有任何一方对离婚决定产生了动摇或者撤销离婚申请的想法,皆可随时提出并得到认可。
倘若经过冷静期之后,双方仍旧坚持要离婚的立场,并且满足了所有离婚登记所需的其他条件,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将会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颁发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婚姻里的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你想要让你们的协议书显得更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就得注意了,千万不要在其中包含任何可能设定为无效的事项哦。
其实呢,如果把你们之间的这份约定当作是某种类型的合同来看的话,只要它满足了订立合同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要素,并且没有涉及到人人皆知的违法也就是无效的行为或现象,那这个约定自然就有了法律效应。
那么大家都知道哪些情况可能被认定为是无效的吗?比如说,这个约定要是违背了现行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中的那些严格规定;或者说,签定那个协议的双方有故意欺骗、伤害别人利益之嫌等等。
这些都是我们在签署一份有效的法律文件时需要特别留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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