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传票男方一直拒签怎么办
一、传票男方一直拒签怎么办
关于离婚诉讼方面,若男方有意逃避且拒绝对传票进行签收的话,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且合乎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
其中包括了留置送达、公告送达以及委托同住成年亲属代为签收等途径。
在同住成年亲属确认并签署接收文件之后,此传票同样被视作已经成功送达到男方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送达诉讼文书时,应直接交付受送达人本人。
如受送达人为自然人,则本人不在场时,可交由其同住成年亲属代为签收;若受送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员亲自签收;若受送达人拥有诉讼代理人,亦可将传票送交其代理人签收;若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派了代收人,则应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亲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员、诉讼代理人或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即视为送达日期。”
《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男方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还可以对被告进行缺席判决。
女方后,男方躲着不接传票的,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送达的。男方有同住成年家属的,可以让成年家属签收,还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让传票留在他的住处。最后还可以通过公告来送达传票,男方不来参加庭审的,还可以缺席判决。
二、现在离婚还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1.依据最新出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将离婚的冷静期限设定为30天。
2.自我国《民法典》正式执行之日起,离婚冷静期制度即已生效。
该项制度仅适用于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意愿的情况,而不适用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诉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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