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能离婚吗
一、女方怀孕期间能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女方怀孕期间,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需要父母的合力养育。如果男方随意提出离婚,会对女方的身心造成较大伤害,也不利于胎儿或婴儿的健康成长。然而,如果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通常是女方经过深思熟虑,权衡利弊后作出的决定,此时是可以离婚的。另外,存在某些特殊情况,比如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等,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可准许离婚。
二、离婚步骤有哪些
离婚主要有和两种方式,步骤如下: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等证件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
3.调解。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审理判决。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异地能办理吗现在
异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是可以异地办理的。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一方外出打工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要起诉离婚,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那要看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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