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不见了可以办理离婚吗
一、离婚证不见了可以办理离婚吗
如果离婚证不见了,不能再次办理,因为已经办理过离婚手续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但是如果涉及到再婚或者其他需要证明自己离婚状态的情况,可以通过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离婚证明来解决。补办离婚证需要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等相关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后会补发离婚证。也可以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登记证明,该证明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男方性无能离婚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男方性无能导致离婚,女方有可能得到补偿。
如果男方性无能的情况属于婚前隐瞒,这种隐瞒行为可能构成欺诈。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互相告知与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义务。男方婚前隐瞒性无能这一严重影响夫妻性生活的情况,对女方的婚姻权益造成损害。
从方面看,在判决时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适当倾向女方进行财产分割,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同时,如果女方因为男方性无能的情况,在婚姻生活中遭受了精神损害,例如导致女方出现焦虑、抑郁等精神方面的不良状况,女方还可以主张。不过,这需要女方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评估报告等,以证明其遭受的损害与男方性无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办理离婚一定要到所在地吗
办理离婚不一定非要到户籍所在地。
如果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在一些地区,存在异地办理离婚登记的试点,例如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省、省、省、市、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这些省(市)内跨区域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关于离婚证不见了可以办理离婚吗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