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那边登记可以在女方这边办离婚吗
一、在男方那边登记可以在女方这边办离婚吗
可以在女方这边办理离婚,不过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当初在男方那边,现在既可以选择到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也可以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情况则有所不同。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而男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女方的案件,可以由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和要在同一个地方办吗
领结婚证和离婚证不一定要在同一个地方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 **地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说,只要是男女双方中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比如男方在A市,女方户口在B市,那么双方既可以在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也可以在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
- **离婚证办理地点**: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选择诉讼离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领结婚证和离婚证在地点选择上并不一定相同,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婚后发现一方得精神病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后发现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不同的法律程序来处理。
若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以确定患病一方的精神状态和病情严重程度。
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如果其病情处于发作期,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或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总之,婚后一方患精神病可以离婚,但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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