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没收到钱有效吗
一、借款合同没收到钱有效吗
借款合同没收到钱是否有效,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借款合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没有实际收到钱,那么借款合同是未生效的。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以款项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其二,若借款合同的主体并非都是自然人,比如一方是金融机构等,这类借款合同通常是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即便借款人尚未实际收到款项,合同依然有效,出借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借款,若其未履行该义务,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综上,借款合同没收到钱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合同主体及合同性质。
二、民间借款欺诈合同有效吗
民间借款欺诈合同是无效的。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其一,从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来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民间借款中,如果一方通过欺诈手段,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诱使另一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借款合同,这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其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在民间借款欺诈情形下,虽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但会对受欺诈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该合同也难以被认定为有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其三,即使该合同未被撤销,受欺诈方在知晓欺诈事实后,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主张合同无效。并且,欺诈方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欺诈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三、借款人欺诈合同无效吗
在借款活动中,若借款人存在欺诈行为,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方面,如果借款人的欺诈行为符合法定情形,致使合同无效。比如,借款人通过虚构借款用途、提供虚假财务状况等欺诈手段,使出借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借款合同,且该欺诈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另一方面,若借款人的欺诈行为未损害国家利益,一般合同并非绝对无效,而是可撤销合同。出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行为之日起一年内,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总之,借款人欺诈时,合同是否无效要结合具体欺诈行为及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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