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异地户口可以离婚吗
一、浙江异地户口可以离婚吗
在浙江,异地户口能否离婚,需分情况来看:
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若双方户口均不在浙江,一般不能在浙江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
若选择诉讼离婚,则情况有所不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浙江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等相关材料能够证实其经常居住地在浙江,那么原告可以在浙江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二、户口可以在外地离婚吗
重庆户口能否在外地离婚,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外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到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仅重庆户口的情况下,通常不能在外地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有可能在外地办理。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外地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向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重庆户口能否在外地离婚取决于离婚方式及具体情况。
三、离婚的话必须回所在地吗
离婚并非必须回户籍所在地。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在办理地点上有所不同:
一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既可以是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双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是诉讼离婚。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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