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户口可以在广州办离婚吗
一、广东户口可以在广州办离婚吗
广东户口能否在广州办离婚,需分情况讨论:
若为协议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的户口在广州,那么可以在广州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若双方户口均不在广州,则不能在广州办理协议离婚。
若为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户口在广州或者被告在广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等相关材料,原告可以向广州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户口异地可以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离婚,但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在异地办理。也就是说,若双方都是黑龙江户口,仅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就需要回到黑龙江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异地办理。通常情况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总之,黑龙江户口的夫妻能否异地离婚,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及具体情况。
三、离婚签协议一年后还可以要求分吗
离婚签协议净身出户一年后是否还能要求分财产,需分情况来看。
若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比如一方在签订时,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在发现该情形后的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依法支持。
若不存在上述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事由,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通常情况下,净身出户一方难以再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总之,关键在于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形,若符合相关条件,净身出户一方在一年内有权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否则一般不能再要求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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