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违约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一、借款合同违约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借款合同违约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看违约的严重程度。如果是一般违约,即违约行为对合同目的实现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比如借款人仅逾期几天还款且及时补足,出借人也未表示解除合同,那么合同通常应继续履行,双方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借款人继续按约定还款,出借人按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如有)。
(二)若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如借款人长期拖欠借款不还,严重影响出借人实现收回借款及利息的合同目的,此时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出借人依法解除合同,合同就不再继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如果出借人未选择解除合同,而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在符合法律和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合同也可继续履行。
总之,借款合同违约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
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需要的哪些证据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通常需要以下几类证据:
(一)借款合同本身。这是最基础且关键的证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二)借款交付的凭证。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款等,用以证明出借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将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若通过现金交付,还需有借款人出具的收条等相关证明。
(三)还款记录。包括借款人已还款的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能清晰反映还款的时间、金额等情况,便于确定剩余未还款项。
(四)催款凭证。如催款函、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明出借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曾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有助于中断诉讼时效。
(五)担保相关证据。若借款合同设有担保,需提供担保合同、抵押物登记证明等,以保障出借人的债权实现。
(六)其他可能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双方就借款事宜的沟通记录、证言等,辅助证明案件事实。
三、签了借款合同对方未打钱合同生效吗
借款合同签订后对方未打钱,合同是否生效需分情况来看。
在一般的合同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如果借款双方都是自然人,在出借人未实际交付借款的情况下,该借款合同虽已签订,但并未生效。
然而,如果借款合同的主体并非都是自然人,比如一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借款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并生效。但在这种情况下,若出借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构成违约,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因其违约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等。
所以,判断签了借款合同但对方未打钱时合同是否生效,关键要看借款合同主体的性质,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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