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申请“禁止令”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申请“禁止令”的情形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申请“禁止令”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存在家庭暴力情形。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另一方实施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行为,或存在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行为,另一方为保障自身人身安全,可申请禁止令,禁止施暴方再次实施暴力行为。
(二)有骚扰、跟踪行为。比如一方在提出离婚后,另一方不断地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骚扰,或者跟踪、尾随对方,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被骚扰、跟踪方可以申请禁止令。
(三)可能存在转移、隐匿、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当一方有迹象表明要私自转移、隐匿、损毁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时,另一方可以申请禁止令,限制对方的相关行为,以保护共同财产的安全。
(四)可能危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例如一方有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可能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申请禁止令,限制其接触子女。
二、离婚冷静期杀妻案最后结果有没有
广东离婚冷静期杀妻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该案件中,最终被判处死刑。
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在离婚冷静期内,因家庭矛盾等原因,采取极端手段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其行为构成了。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
根据我国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或者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杀人行为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给被害人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在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包括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因素后,依法作出了判处死刑的判决。
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表明对于严重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法律绝不姑息,将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
三、婚后夫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婚后夫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从法律层面来看,婚姻自由包括自由和离婚自由。即使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仍有权利依法提出离婚诉求。但在实际处理中,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一方面,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双方长期存在矛盾冲突,无法共同生活,且经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另一方面,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一方,另一方在提出离婚时,需妥善安排其生活。比如,要确保其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居住场所等。如果生活不能自理一方缺乏生活来源和照顾,另一方可能需要在等方面作出适当让步,以保障其离婚后的生活。
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比较谨慎,会综合考虑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生活不能自理一方的权益保护等,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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