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抚养权变更怎么写
如何在《民法典》框架下撰写抚养权变更的申请书?
问题解答:
抚养权的变更通常涉及到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抚养权的重新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撰写抚养权变更的申请书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
2、陈述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如被申请人未尽抚养义务、申请人抚养条件的改善、子女意愿等。
3、提供相关证据:如双方协议书、子女的意见书、证明抚养条件的材料等。
4、提出具体的抚养权变更方案:包括抚养费的支付、探望权的安排等。
5、请求法院作出变更抚养权的判决:明确表达申请人的请求和期望的法律后果。
建议参考:
在撰写申请书时,建议参考当地的法律实践和法院的指导模板,确保申请书内容完整、清晰、逻辑严密,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申请书符合法律要求和程序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抚养权的变更是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在协议不成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在撰写申请书时,应当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信息,陈述变更理由,提供证据,并提出具体的变更方案,建议参考当地法律实践和法院指导,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上述步骤,可以有效地撰写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权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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