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当父母双方都希望共同抚养孩子时,孩子的抚养权应归属于谁?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共同抚养孩子的问题往往成为父母双方争议的焦点,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抚养权的归属应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希望共同抚养孩子,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对孩子的感情以及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有足够的判断能力)。
建议参考:
在处理共同抚养孩子的问题时,建议父母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可能的法律诉讼做好准备。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小编总结:
在离婚后,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问题,应遵循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便在法律框架内妥善解决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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