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如何界定
一、民间借贷如何界定
大家常说的“民间借贷”,其实就是咱老百姓自己跟别人借钱或者把钱拿出去给人家用,这东西跟银行借钱或者那些正式程序比起来,历史更长,传统更深。
它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那种土生土长,靠信任关系建立起来的民间金融方式,不过这个过程没经过官方机构的认证和监管罢了。
最高法出台的一个司法解释就做出了解释,说民间借贷就是咱们这些人之间因为借钱产生的纠纷,跟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有很大不同,而且在适用对象上也跟金融机构区分开来。
但是要注意,如果是那些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做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他们因为放贷之类的事情产生的纠纷,那就不算是民间借贷了,不能按照民间借贷的规定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百六十八条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市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怎样分清
借款人和放款人:简单来说就是你借钱给别人或者别人借钱给你。
这笔交易要约好什么时候还本付息,借款人和放款人可以是个人、甚至其他机构。
协议约定:正规的借款要有白纸黑字或者口头上的协定,包括借款多少、利息多少、多久还、怎么还等等。
利息限制:合理的借款利息不能太高,比如现在最高法规定的一年期LPR的四倍就不行,那就可能算了。
用处限制:借款只能用来做正经事,不能搞违法勾当。
还款责任:借款人得按约定还本付息,放款人也得按约定把钱借出去。
法律保护:只要是合法的借款,法律都会保护你。
如果借款人不还钱,放款人可以走法律途径讨债。
透明度:借款的事情要清清楚楚,所有的条款都得写在纸上,不能有任何猫腻。
监管要求:有些地方,借款还要遵守当地的金融监管规定,比如放款人的资格、借款过程是否合法之类的。
记录凭证:合法的借款要有完整的交易记录和凭证,比如转账记录、、合同复印件等等,以防万一。
三、民间借贷立案起诉费用多少
你要去告人的话,得先交点钱才行。
这个钱,我们就叫它“案件受理费”。
具体是怎么交的呢?按照《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就是看你告人家多少钱,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算。
比如说,你告的钱数不超过1万块,那就交50块钱;超过1万到10万,就要交2.5%;再往上,超过20万到50万,就要交1.5%……以此类推,直到超过2000万,就要交0.5%了。
不过别担心,你在告状的时候,可以先把这笔钱交上,但是最后判决下来,如果是你赢了,这笔钱还是会退给你的。
当然,你输了官司也不用怕,这笔钱也是可以让对方出的。
还有,如果被告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他还可以反过来告你,这时候也要交一样多的钱。
所以说,告状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事情,大家还是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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