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什么意思?
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通常指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父母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共同承担抚养责任,而不是将抚养权归于其中一方,这意味着孩子的居住环境、教育和生活费用等将由双方共同负责,而不是一方独自承担,这种抚养方式旨在确保孩子的利益不受父母离婚的影响,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和支持的环境中成长。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的具体安排需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父母的意愿来协商确定,建议父母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抚养责任和费用分担,同时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意味着离婚后的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确保孩子的利益不受离婚影响,在实际操作中,父母应通过协商确定抚养责任和费用分担,并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相关法律也明确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