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对子女抚养权判定有影响吗?
抑郁症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定确实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父母的抚养能力是判定抚养权的重要因素之一,抑郁症患者可能会因为情绪波动、认知功能受损等原因,影响其照顾和教育子女的能力,在离婚或抚养权争议中,如果一方患有抑郁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抑郁症的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对工作和日常生活的影响以及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员或社会资源的支持等,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建议参考:
在处理涉及抑郁症患者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及律师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治疗记录、工作和收入证明等,以证明抑郁症患者目前的健康状况和抚养能力,也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抑郁症患者有其他家庭成员或社会资源的支持,以及其对子女的关爱和照顾情况,这些证据有助于法院全面评估案件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小编总结:
抑郁症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定确实存在一定的影响,但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当事人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和对子女的关爱,通过合理准备和法律辩护,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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