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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给生活费离婚可以要补偿吗?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2-09)普法百科5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包括提供生活费用,如果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呢?

丈夫不给生活费离婚可以要补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尽到抚养家庭成员的义务,导致妻子在经济上处于困难的境地,那么妻子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丈夫给予补偿。

妻子在离婚时应该如何主张补偿呢?

建议参考以下几点:

1、收集证据:妻子可以收集丈夫不给生活费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尽到抚养家庭成员的义务。

2、协商解决:妻子可以与丈夫进行协商,要求丈夫给予补偿,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补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3、向法院起诉:如果丈夫不同意给予补偿,或者双方无法协商达成协议,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给予补偿,在起诉时,妻子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如上述收集的证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如果丈夫不给生活费,导致妻子在经济上处于困难的境地,那么妻子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丈夫给予补偿,妻子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主张补偿,在主张补偿时,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的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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