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离婚规定,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在婚姻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最为敏感和复杂的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当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判决抚养权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教育环境等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建议参考:
在处理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建议双方父母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消耗,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考虑寻求调解组织或社区服务机构的帮助,以达成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安排。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等问题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法院在判决时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为父母,无论是在协商还是诉讼过程中,都应当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和利益,确保其得到适当的抚养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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