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中,当男方在起诉期间拒绝支付生活费时,女方可能会感到困惑和无助,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参考,帮助女方应对这种情况:
问题解答:
在起诉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在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
建议参考:
1、寻求法律援助:女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途径,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并帮助女方起草起诉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收集证据:收集所有与生活费相关的证据,如银行对账单、工资单、借条、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支持女方的主张,并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3、申请财产保全: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男方的财产不被转移或隐藏,财产保全可以包括冻结男方的银行账户、查封男方的财产等。
4、与男方协商: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女方可以尝试与男方协商解决生活费问题,通过沟通,可能能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5、关注法院程序:女方需要了解法院的程序和时间表,并按时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据,遵守法院的规定和程序将有助于保护女方的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
在起诉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是不合法的行为,女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女方可以尝试与男方协商解决,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遵守法院的程序和规定,将有助于保护女方的权益,了解相关的法律法条也能让女方更加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