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民法典下的清晰指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根据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的原则来确定,通常情况下,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但如果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尤其是较大孩子)、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精神健康状况等因素,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可以寻求调解,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者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应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来决定,父母双方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等,以确保判决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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