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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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需要写一份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申请人应当填写一份支取申请书。
此外,还需要准备一份首套房的首付款收据以及一份购房合同。
如为二套房,还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凭证等。
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退休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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