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
在法律上,“假离婚”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通常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规避限购政策、获取贷款优惠等,而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双方仍保持夫妻关系,共同生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假离婚”的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如果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是出于自愿,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这种离婚就是有效的,不存在“假离婚”的问题。
但如果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是出于某种目的,如规避限购政策、获取贷款优惠等,而不是出于自愿,那么这种离婚就是无效的,属于“假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
建议参考:
1、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真实意愿和目的,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2、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应该认真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而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3、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应该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因为情绪激动而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4、如果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发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假离婚”的后果,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编总结:
“假离婚”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通常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双方仍保持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真实意愿和目的,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发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假离婚”的后果,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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