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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闺蜜闹掰了怎么办?还能起诉她吗?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1-31)普法百科19

最近后台收到一条私信,看得我挺揪心的,姑娘叫小雅(化名),她和闺蜜认识十年了,俩人好得跟亲姐妹似的,去年闺蜜创业缺钱,小雅二话不说把攒了多年的15万借给她,连借条都没打,觉得“姐妹之间谈钱伤感情”,结果今年因为一点小事吵架,闺蜜不仅拉黑了她,还到处跟共同朋友说小雅“心机重”“爱占便宜”,小雅又气又委屈,问我:“律师,我能去法院告她吗?钱还能要回来吗?”

情感裂痕≠法律空白

很多人觉得,朋友吵架、闺蜜翻脸是“家务事”,法律管不着,其实不然!法律虽然不能强迫你们和好如初,但在涉及财产纠纷名誉侵害时,它可是有明确规定的,咱们今天就来聊聊,闺蜜吵架吵“过火”了,哪些情况真的能“对簿公堂”。

法律解析:哪些“闺蜜仇”能上法庭?

单纯感情破裂?法院真管不了!
如果你们只是互相看不顺眼、价值观不合,或者因为琐事闹翻了,法院没法判你们“必须和好”,感情纠纷属于道德、情感范畴,法律不会强行介入调解私人情感关系,这时候,冷处理、找共同朋友调解、或者干脆体面地疏远,可能更实际。

借钱不还?有证据就能起诉!
像小雅这种情况,重点不在“吵架”,而在“借钱不还”!只要你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哪怕没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录音、证人证言等都能作为证据,根据《民法典》,对方拿了你的钱,就有还钱的义务,闺蜜关系破裂不影响借贷事实,该起诉就起诉,这是你的合法权利!

她造谣诋毁你?小心!可能侵权了!
吵架时口不择言可以理解,但如果闺蜜在朋友圈、微信群或者当面跟多人散播你的隐私,捏造事实污蔑你(她私生活混乱”“她偷东西”),导致你社会评价降低、工作生活受影响,这就可能构成名誉侵权了!你有权要求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甚至赔偿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你的权利有法可依

  • 关于借贷:
    《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679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划重点:哪怕没借条,钱给了,合同就成立!

  • 关于名誉权:
    《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1025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律师总结: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

闺蜜吵架撕破脸,确实让人心寒,但作为律师,我得提醒你:
理性分离情感与法律关系:别因为“曾经是闺蜜”就放弃自己的财产权益,也别因为愤怒就用违法手段报复。
重视证据留存:借钱给亲友,哪怕再熟,转账备注“借款”、保留聊天记录、最好补个借条!被诽谤时,及时截图、录音、找证人固定证据。
维权要合法适度: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成,借贷纠纷直接起诉;名誉侵权可以先发律师函警告,无效再起诉,别用网络曝光、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否则你自己可能违法。
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起诉闺蜜是无奈之举,可能彻底断绝情分,做决定前,想想这段关系是否值得挽救?15万是否值得付出时间、金钱和情感成本去追讨?及时止损也是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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