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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怎么打?

合飞律师6个月前 (02-04)普法百科8

起诉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下是起诉离婚的一般流程:

离婚官司怎么打?

1、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清单等。

2、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可以通过网上立案或到法院立案窗口递交。

3、法院立案审查: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立案受理。

4、送达起诉材料:法院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5、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6、开庭审理: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

7、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建议参考:

1、选择合适的法院:根据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选择管辖法院。

2、注意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准备充分的证据: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出轨、分居等。

4、注意庭审技巧:在庭审中,要注意言辞举止,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如实陈述事实,不要情绪化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

起诉离婚是一种解决婚姻纠纷的法律途径,如果您决定通过起诉离婚,建议您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准备充分的证据,理性对待诉讼过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离婚对子女和家庭的影响,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以减少对双方和子女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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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婚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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