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怎么不能离婚?
法律上怎么不能离婚?难道夫妻感情破裂了还不能离婚吗?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离婚,只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问题解答:
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自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在以下情况下,离婚可能会受到限制: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要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建议参考:
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想要离婚,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协商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商离婚的优点是手续简单、快捷,费用较低。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离婚的优点是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解决争议。
3、寻求帮助: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离婚,只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想要离婚,可以考虑协商离婚、诉讼离婚或寻求帮助,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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