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要通过法律程序吗?
离婚不一定要通过法律程序,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交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立案受理,并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建议参考:
1、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快捷、简便的方式,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内容,离婚协议书可以由双方自行起草,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应当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2、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诉讼离婚是一种较为复杂、耗时的方式,在诉讼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立案受理,并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在诉讼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收集证据:在诉讼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例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等。
注意诉讼时效:诉讼离婚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尊重法律程序:在诉讼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尊重法律程序,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扰乱法庭秩序。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夫妻双方充分考虑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快捷、简便的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诉讼离婚是一种较为复杂、耗时的方式,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注意收集证据、注意诉讼时效、尊重法律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也会对子女产生一定的影响,夫妻双方应当尽量减少对子女的伤害,为子女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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