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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二次鉴定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2-01)普法百科7

当伤残军人需要进行二次鉴定时,他们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和手续:

1、鉴定申请书:伤残军人应当向负责处理其伤残鉴定事宜的机构提交正式的鉴定申请书,说明申请鉴定的理由和目的。

2、原始鉴定结果:需要提供初次鉴定时的鉴定结果,包括鉴定报告、诊断证明等材料。

3、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检查报告等,这些资料对于了解伤情和评估伤残程度至关重要。

4、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明和伤残军人证等,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事故报告、现场照片、目击者证词等。

6、法律文书:如果涉及法律诉讼,可能需要提供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

建议参考:

在准备二次鉴定的资料时,伤残军人应当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如果可能,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所有手续正确无误,从而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相关法条】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对伤残军人的残疾等级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小编总结:

伤残军人在申请二次鉴定时,应当准备鉴定申请书、原始鉴定结果、病历资料、身份证明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遵循法律程序,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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